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壤普查技術培訓工作的通知》、《2023年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舉辦外業(yè)調查與采樣技術培訓班的通知》,為保證外業(yè)調查采樣工作質量,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擬于2023年6月上旬在鄭州舉辦外業(yè)調查采樣技術培訓與考核。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理論培訓考試
(一)培訓內容
包括《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yè)調查與采樣技術規(guī)范(修訂版)》、《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yè)調查與采樣作業(yè)規(guī)程》中表層樣點調查采樣部分;河南省土壤資源特征;外業(yè)調查采樣工作組織;采樣的質量要求。
(二)考試
理論考試采取參考者會議室集中、通過點擊考試微信群內考試小程序答題。
(三)培訓考試報名時間
培訓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5月31日18時,過期不接受補報。
報名收件郵箱:hnspwy@126.com,請統(tǒng)一使用excel表格,注明報名人數,單位(詳見附表1)。
(四)培訓考試費用
理論培訓考試收取適當費用,每人100元;實際繳費人數為報名成功人數,報名成功后不得更換報名人員;報名后不參加培訓者原則上不退費。收費方式見附件2。
二、實操培訓與考核
理論考試成績60分以上者可報名參加實操培訓與考核。考核分批分組進行,分批分組名單理論考試后根據考試成績在原考試群內發(fā)布。
(一)培訓內容
耕層厚度判定測量、容重樣采樣、水穩(wěn)性大團聚體采樣、表層混合樣采樣和四分法留樣等。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分批分組方式進行。
考核共分為耕層厚度判定測量、容重樣采樣、水穩(wěn)性大團聚體采樣、表層混合樣采樣和四分法留樣5個環(huán)節(jié)、20個考核要點和采樣全程的樣品防污染操作。樣品防污染不當者,可記零分。
考核采用參考人員操作、專家現(xiàn)場評判的方式。
(三)培訓考核時間與地點
具體考核時間與地點在理論考試結束后通知。
(四)培訓考核費用
實操培訓考核收取適當費用,根據參加培訓考核人數斟定。收費方式、賬號等在考試群通知。
三、有關要求
(一)參加培訓考核的單位須統(tǒng)一組織報到。憑學員培訓考試考核證進入培訓考試考核現(xiàn)場。
(二)請參加培訓考核的單位組織人員提前學習《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yè)調查與采樣技術規(guī)范(修訂版)》、《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yè)調查與采樣作業(yè)規(guī)程》中表層樣點調查采樣部分、河南省土壤資源特征等相關內容。
(三)理論考試與實操考核均通過者,統(tǒng)一頒發(fā)技術領隊證。
(四)理論考試采用微信小程序方式進行,請?zhí)崆皽蕚浜檬謾C、移動終端等參考工具。
(五)本次培訓適當收取培訓考試考核費。主要用于培訓教材印刷、專家培訓與考核、人力工具成本、場地租賃、會議室租賃、視頻錄制等。
會務委托河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第五地質勘查院承擔,包括教材印制、費用收取、考務組織等。
如報名人數過少或者達不到開考需求,培訓延期或取消,費用退回。
聯(lián)系人:
省三普辦:程道全 0371-65918956
第五地質勘查院:黃 偉 17739480008
張玉濤 18613716922
附件:1.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yè)調查采樣培訓考核(第四期)報名表
2.繳費信息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
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yè)調查采樣培訓考核(第四期)報名表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手機 |
身份證 |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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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報名不限人數,已通過考試考核者不需再報名;
2、照片格式為JPG,照片名稱為報名者身份證號+姓名;
3、單位為全稱,與理論考試時名稱相同;
4、報名表和每個人的照片打包壓縮發(fā)送至指定信箱。
附件2
繳費信息
賬戶名稱:河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fā)局第五地質勘查院
賬號:41001509010050251031
開戶機構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科技支行
開戶機構號:410676608
收件郵箱:553440225@qq.com
聯(lián)系人:謝亞蕊 1563887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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